先说结论:员工与老板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只要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认定有效;但老板以个人名义用工、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实质认定,发生争议时按有利于劳动者的规则处理。这里要区分签约主体和实际关系:第一,如果老板是法定代表人且代表公司签约,合同约束公司,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二,老板以个人名义雇人干活,双方形成个人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侵权和劳务条款,受伤按过错担责;第三,名为劳务合同、实际是全日制用工、接受考勤管理的,仲裁和法院一般按劳动关系认定,劳动者的社保、二倍工资等待遇照样主张;第四,合同条款违法的,比如约定工伤概不负责、放弃社保,这些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维权时先确定告谁:有营业执照的告单位,个人雇佣的告雇主。保留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这是认定关系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