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未残疾,交强险一般不赔付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伤残赔偿金应该只限于“因伤致残”的受害人。
根据《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条款》第八款,误工费只是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限额内的一个项目,只有在受害人残疾或死亡,构成赔偿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时,才会赔偿受害人的误工费。
《最高院关于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和《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的立法初衷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以上就是交强险误工费没残疾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