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远不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有婚前证明同意双方共有。
新婚姻法规定:第十八条【夫妻个人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按你的情况,婚后拿的房产证,也没有关系,因为有发票可以证明你的付房款日期,所以仍属于婚前财产,无需公证,如果不确定可以咨询当地律师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