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邻家发生土地纠纷,现在要土地确权确定到底归属与谁,我们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徐水县常乐村土地纠纷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纠纷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通过上文对徐水县常乐村土地纠纷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叙述,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