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在多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划分有不同规则。
当担保合同明确约定了每个担保人的担保份额时,这就形成了按份共同保证。比如,合同里写明担保人甲负责 30%的债务担保,担保人乙负责 70%。一旦债务人违约,甲和乙就依照这个约定的比例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他们只对自己那部分份额负责,不用管别人的。
要是担保合同没约定各担保人的担保份额,那就属于连带共同保证。在这种状况下,债权人有权利让任意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的担保责任。每个担保人都得保证全部债权能实现。如果有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他可以向债务人要钱,也能要求其他担保人偿还他们该分担的部分。通常是按照平均分担的办法来确定其他担保人要分担的部分。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部分担保人承担责任时,付出的比自己该承担的份额多,多出来的部分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回来。另外,要是债务人用自己的物品做了担保,债权人得先通过处理这些物品来实现债权。只有在物品担保不够偿还债务时,才由担保人接着承担剩下的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做担保时,一定要在合同里明确各自的担保份额,这样能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麻烦。要是没有约定份额,承担了责任的担保人要及时向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追偿,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