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兄三人有祖传房子和宅基地,老人去世前沒有名确分家,我早年参军后转业到市里工作,二弟户口在老家,在我们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宅基写到他的名下,2007年弟病故,弟媳又把宅基写到其女儿名下(其户口在市里)。2020年老房子倒了,只有地基和部分院墙,前些天听说弟媳把宅基地卖了。这宅基应归我们兄妹五个继承,其私自出卖,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私自出卖不合法。祖传房屋和宅基地没分家,归你们兄妹五人共有。二弟擅自登记到他名下无效,弟媳转女儿再出卖,都侵害了你们的共有权。虽然房子倒了,但你们仍可主张权利。请收集老人死亡证明、旧房照片、登记和买卖材料,到法院起诉确认买卖无效、追回宅基地;已过户的一并撤销。别拖。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