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诉讼权的五个判定标准有什么
[律师回复] 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条文明文列出滥用诉讼权的判定细则,各地法院裁判时不会机械套用固定条文,而是结合实际案情做综合核验。
普通民众遇到恶意起诉牵连自身的情况,不用纠结于找不到对应法条的困惑,直接对照法院通用的五个核心核验维度梳理自身遭遇即可。
首先要确认对方启动的诉讼本身就没有合理事实和法律支撑,提起诉讼的一方本身明知自身请求根本站不住脚。
其次要核实对方起诉的真实目的不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是抱着骚扰本人或企业,毁损商誉拖延履约,干扰正常经营这类不正当意图。
还要确认对方的诉讼操作明显突破正当边界,比如虚构关键案情隐匿核心证据,甚至恶意串通第三方侵占利益,完全违背诉讼环节应当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
同时要收集固定自身因该不当诉讼产生的实际损害证据,包括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停工带来的直接财产损失,或是名誉商誉受损的相关证明。
最后要确认所有损害结果和对方的不当起诉行为直接相关,二者存在明确的因果关联。
同时满足全部要件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直接依据民法典中诚实信用原则与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款,另行提起诉讼索要对应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