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了还不给抚养费
[律师回复] 1、当初两个人走协议离婚流程,相关抚养费用的细则都写进了离婚协议书里的,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法以自己的名义去追讨多年欠缴的费用,得把子女列为维权的原告,自己作为代行相关手续的法定监护人,整理好材料提交给长期拖欠费用那一方的户籍地或常住地基层法院。诉求里除了要让对方把之前欠付的所有抚养费用一次性补齐,还可以明确要求法院判定对方后续必须按月足额给付。确定具体费用数额的时候不用死抠之前写的数字,完全可以结合孩子当下上学就医的实际开销、当地日常人均消费的普遍水准,再对照对方近半年的实际收入浮动调整额度,对方有稳定正式工作的,申请的比例可以设在他每月固定到手收入的两成到三成区间里。
2、之前两个人就抚养费用的事已经经过法院审理,出了盖章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里面明确标注过每一期费用的给付金额和时间,遇到对方拖着好几年不给的情况,带孩子的一方不用再重新走一遍起诉流程,直接带着生效法律文书去当初作出这份文书的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就行。法院执行部门可以直接走法定流程划扣对方名下绑定的所有银行卡余额,提取他工作单位还没发放的薪资,也可以查封他名下登记的房产车辆这类资产用于抵扣欠付费用。要是明明查到对方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却通过转移财产玩失踪之类的手段刻意躲着履行义务,法院还能直接把他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他坐高铁飞机、进高消费场所,情节严重的还能作出短期司法拘留的处罚,刻意逃避履行的行为触碰法律红线的,还会被按照拒执罪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涉及子女抚养费用的追讨,依托的是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联属性,这类请求不会像普通民间债务那样受到三年诉讼时效的约束,只要孩子还没年满十八周岁,随时都能通过正规途径主张对方补齐之前所有拖欠的费用。这类针对抚养费追索的实操指引,也是当前家事法律服务领域重点优化的方向,不少从业律师已经在推动搭建抚养费支付的第三方提存监管机制,从根源上降低后续这类拖欠纠纷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