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起诉离婚不需对方同意
[律师回复] 很多人有个普遍误区,觉得起诉离婚必须拿到对方点头同意才能办成,实际上只要符合法定的感情破裂判定标准,哪怕对方全程坚决反对,法院也能直接依法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经过法院调解确认没有挽回余地的,直接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种是存在重婚行为,或者在已有合法配偶的前提下,和他人长期稳定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第二种是和婚外异性持续共同居住,超出普通出轨的过错程度。第三种是对家庭成员实施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侵害行为。第四种是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孩童、病患等负有法定扶养义务,却直接拒绝履行构成遗弃。
还有长期沉迷赌博吸毒,经多次规劝仍不知悔改的情况。或是双方完全因感情失和分开居住满两年,不存在异地务工、异地就医这类客观分居事由。或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双方又持续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交离婚起诉的。另外如果伴侣已经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是婚前隐瞒了属于法定禁止结婚范畴的重大疾病,另一方都可以顺利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