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瞒着对方存的分红险离婚怎么判
[律师回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分红型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认定不受是否双方共同缴费、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影响。离婚时该类保险均应依法分割。
保单留存与价值补偿的常规处理方式,是将保单判归投保方所有。
投保方需按离婚时保单的现金价值与已产生的分红收益,向另一方支付对应总额50%的补偿款。
投保方不愿继续投保的,可办理退保。双方就退保取得的现金和分红收益总额进行均等分割。
投保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故意隐瞒投保事实的,属于隐藏夫妻共同财产行为。
另一方发现后,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主张对该方少分财产。
法院会根据隐瞒行为的过错程度,酌定另一方的补偿比例高于50%。
主张分割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凭调查令调取对方的投保记录、保单现金价值、分红领取明细等材料,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人寿保险中身故保障等具有人身属性的部分,不参与财产分割。仅分割对应的现金价值与分红收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