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个人财产一方有什么
[律师回复] 很多人结婚后容易把婚后取得的所有财产都默认成夫妻俩人共有的,实际上民法典里早有明确划定,有几类哪怕是婚后拿到手的资产,也完全属于夫妻其中一方单独持有,就算之后两个人走离婚流程也不会被纳入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
这类人身损害相关的钱款,是当事人遭遇受伤、精神受损之后拿到的专属弥补款,本质是用来支撑后续疗养、恢复身体状态的专属资金,完全绑定个人的人身权益,哪怕是婚后拿到的赔偿补偿,也和另一方没有共有关系。
至于继承或者受赠拿到的资产,只要当时立遗嘱的长辈、赠送财物的赠与人,明明白白在书面文书里写清楚这笔钱这套房只给夫妻其中某一个人,和配偶无关,那这份财产也完全属于持证的那一方个人所有,不会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平时个人日常专属用的物品,比如常穿的个人衣物、残疾人专用的辅具这类东西,本身属性就是个人日常专用,普遍价值也不会畸高,这类物品也直接归使用的那一方单独所有。
其他类别里还包含夫妻俩提前通过正式书面协议,约定好某部分财产只归其中一个人的情况。
很多旧观念里传的什么个人财产结婚满多少年就自动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早就失效了,现行法律里没有任何婚内个人财产会因为婚姻存续时间变长,自动转化成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要是双方对某部分财产的属性产生争议,主张是个人财产的一方要拿出对应的佐证材料,比如当年的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写清专属归属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就能清晰界定资产的真实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