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写着所有债务怎么分
[律师回复] 离婚协议里写的债务分配,首先只对夫妻两个人有约束作用。这份协议本身是双方自愿协商后签下的,里面约定谁来承担哪部分债务,两个人都得照着履行。要是其中一方事后耍赖,不肯按约定承担自己该出的那部分钱,另一方拿着这份离婚协议,直接到法院起诉追偿就可以。
但这个约定兜不住外人,也就是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本来就得两个人一起还,哪怕你们俩在离婚协议里把债务全划给了其中一个人,债主还是有权利找夫妻任何一方要全部欠款。要是你迫于债主的要求,把本来划给前伴侣的那部分共同债务还了,完全可以回头拿着离婚协议,找对方要回你多掏的钱。
起草相关条款的时候,别只笼统写“债务各自承担”,要一条条把每笔债务的细节列清楚,债主是谁、欠了多少钱、当初什么时候借的、借来用在了什么地方,全写明白,避免之后出现扯皮的空间。还要明确区分清楚哪些是两个人一起花的共同债务,哪些是对方私下借了自己花的个人债务,后者本来就该由举债的人自己扛,你要是没自愿接下这笔债,别稀里糊涂写到自己的承担范围里。还可以提前写清楚追偿的具体规则,比如之后你替对方多还了钱,对方要在多少天内把钱还给你,逾期没还的话要怎么算逾期的补偿,省得之后追偿还要再扯一堆细节。
千万别想着靠离婚协议把财产全划给其中一方,把债务全推给另一方,借此逃掉欠债主的钱。这种恶意转移财产的操作,债主有权直接到法院申请撤销你们的相关财产分割约定,到头来该要你还的债一分都跑不掉,这类刻意逃债的约定最后也会被认定成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