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不能主张精神损失费
[律师回复] 在刑事案件里,被害人一般没办法主张精神损失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当被害人因为人身权利被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从而遭受了物质损失时,他们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过能索赔的只有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
就算刑事案件判决已经生效,被害人要是单独去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法院通常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这个事儿也有例外。要是犯罪行为同时也构成了民事侵权的话,被害人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规定,通过单独的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就拿一些伤害案件来说,如果侵权行为让人遭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并且符合民事侵权的构成条件,被害人就能通过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得到精神损害赔偿。但这里要注意了,这时候依据的是民事侵权法律关系,而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所以大家得清楚,刑事案件里主张精神损失费并非完全没可能,但大部分情况下是很有难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