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转账记录,打出的借条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一)出借人要保留借条等能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若没有转账记录,在借款金额较小时,要能合理说明现金交付情况,比如交付时间、地点、在场人等。
(二)借款金额较大时,除借条外,要尽量收集其他能证明款项交付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同时要能证明自身有出借该款项的经济能力。
(三)在借款时,尽量通过转账等可留痕的方式交付,避免现金交付带来举证困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