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配合探视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当一方不配合探视时,不要以不给抚养费对抗,应先尝试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行使探视权。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一方不给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先和对方沟通,要求按时支付。若沟通无效,可通过诉讼追讨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仍拒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对方会被列入失信名单,甚至面临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