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未执行完的债务咋处理
[律师回复] (一)债权人要密切关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及时准备好相关债务证据材料,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未执行完的债务,避免错过申报时间导致权益受损。
(二)积极配合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和确认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三)了解法定清偿顺序,清楚自己的债权属于哪一顺序,以便合理预期受偿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