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普通发票罪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我们日常接触的除了增值税专票、退税抵税类特殊发票之外,还有大量普通发票,针对这类发票实施的虚开情节严重的行为,已经被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对应的规制条款出自刑法的专门规定,这类行为不属于传统涉税发票犯罪针对的高风险票种范畴,却依然会对国家发票管理秩序造成实打实的冲击。
1、对应的立案追诉门槛划定了三类触发追责的情况。第一类是虚开的发票份数超过一百份,或者累计涉及的虚开金额达到四十万元以上。第二类是虽然虚开的份数和总金额都没摸到前面的硬线,但在最近五年里,因为同类虚开发票的行为已经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过两次,之后又做出新的虚开动作。第三类是其他按照实际案情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特殊情况。
2、量刑梯度设置成了两个层级。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涉案人员会被判处两年以内的有期徒刑、短期限制自由的拘役或者适度管束的管制,同时还要附带缴纳罚金。情节远超普通严重标准的,量刑区间会拉到两年以上七年以下,同样要处以罚金。
3、要是涉案主体是公司、机构这类单位,不会直接只追究实际操作人的责任,司法机关会先对涉事单位判定缴纳对应罚金,同时揪出单位里直接拍板的主管人员和实际落地操作的相关人员,按照前面给自然人设定的量刑规则来追责。
这类罪名里提到的虚开,不是单指某一种私下乱开的动作,覆盖了四类常见场景。拿着自己的发票资质给别人开不符合真实交易情况的发票,给自己开具和实际交易完全不符的发票,主动要求别的单位或个人给自己开假发票,在开票方和受票方之间牵线搭桥撮合虚开交易,全部都属于法律认定的虚开行为。
现在市场主体的日常经营里,不少人误以为普通发票监管松、乱开点不会触及刑事红线,实际上随着全发票链条数字化溯源体系逐步落地,哪怕是小额零散的普通发票异动,也会很快被监管系统捕捉到,未来这类虚开行为的排查精度还会持续提升,很多过去抱有侥幸心理的从业者,很快就会意识到这类行为的实际风险远超出之前的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