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被告的交强险要如何分担
[律师回复] 两辆机动车一起肇事伤到第三方的情况下,两家的交强险怎么分担赔偿,很多车主甚至部分当事人都搞不清楚,这里给大家拆解成普通人能直接用的实操规则。
首先不管两个肇事方各自过错占比多少,先由各自的交强险承保公司,在对应的交强险分项限额内平均掏钱赔,不用先算谁的责任大谁少出。这是交强险本身的法定属性决定的,它设立的初衷就是最快把受害人的损失分担出去,第一时间给到救济,赔付的上限严格按照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这三个单独划分的限额来卡。
如果这次事故的整体损失还没超过两家交强险的总限额,直接让两家保险公司按刚才说的平均规则各自付钱就行,完全不用牵扯后面的责任划分步骤。
但要是总损失已经超出了两家交强险加起来的总限额,超出的那部分才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由肇事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来分担,事先买了商业三者险的,这部分就可以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走理赔流程。
要是其中有一方根本没按规定投保交强险,那本该由这家交强险承担的赔付份额,就由没投保的投保义务人自己扛下来,还要和其他肇事方在这个交强险限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最后怎么分,还要结合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方的实际损失明细,以及双方真实的投保状态做最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