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是21年到23年10月份断断续续的联系的,23年10月份彻底不联系了,但在22年2月份女方就已经另外相亲了,22年5月份订婚了,22年7月份领证结婚了,对方23年11月份得知已经女方结婚有娃了,就报警了,目前在通过 赠与合同纠纷案由起诉,想要偿还钱款50204,利息1757,合计51961,律师费5000,精神抚慰金5000还有诉讼费由女方偿还,我们在没有核对对方资料的情况下愿意返回3万和解此事,但对方律师执意要5万,然后告诉我们说如果打官司,我们不仅要赔5万,还要赔利息和律师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然后我们审核了对方的资料,发现对方之所以算出来的总支出是5万是因
[律师回复] 首先看对方主张的赠与款项性质,若属恋爱期间一般赠与不必返还,若以结婚为目的大额赠与可能要返还。对方主张利息、律师费和精神抚慰金,得看有无约定和法律依据,精神抚慰金较难获支持。可先和对方再协商,降低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积极准备证据应诉,争取法院公正判决,减少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