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通过起诉是否可以把东西要回
[律师回复] 分手后,很多人关心能不能通过起诉要回送出去的东西。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送的是小物件、平时的开销,或者特殊节日发的红包和送的礼物,这些一般会被当成普通的赠与。就好比你把零食送给朋友,送出去后,东西就归对方了,这种情况下大多不能再要回来。
不过,如果是冲着结婚去送的东西,像数额很大的彩礼、房子、车子等,这算附条件的赠与。结婚就是这个附加条件,要是最后分手了,结婚的目的没达成,送东西的人就有权让对方把东西还回来。要是对方不肯还,送东西的人就可以去法院告对方。
另外,要是赠与存在能撤销的情况,比如受赠人严重伤害送东西的人或者送东西人的家人、受赠人本来有照顾送东西人的义务却不做、受赠人不遵守赠与时候约定的事情,那送东西的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些情况的一年内,能要求撤销赠与,把东西要回来。
打算去法院起诉的时候,得拿出能证明东西本来归自己、是怎么赠与出去等情况的证据。只要证据充足、要求合理合法,法院就有可能支持把东西要回来。所以,大家在恋爱期间涉及财物往来,最好留好相关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