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挪用公款该如何处置
[律师回复] 1、对于财务人员挪用公款的情况,要根据具体状况来处理。要是财务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他挪用公款的行为很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简单来说,国家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上的便利,把公款挪作个人使用,去进行违法活动;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用来开展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的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都没归还,这些情况都属于挪用公款罪。一旦犯了这个罪,会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刑。情节轻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要是挪用的公款数额巨大还不归还,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2、要是财务人员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在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他们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可能涉嫌挪用资金罪。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者借给别人,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虽然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挪用资金罪。通常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特别大的,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当单位发现这种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或资金的情况后,要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另外,单位也可以按照自己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涉及此事的人员进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