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人名下自建房该怎么去处理
[律师回复] (一)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协商结果处理,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若协商不成,分不同情形处理:
1.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自建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可能一方获得房屋并给另一方补偿。
2.婚前一方建造、婚后共同居住且无相反约定的,属个人财产,归婚前建造方。
3.婚前一方借钱建造、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债务的,房屋归婚前建房者,另一方有权就偿还债务部分要求补偿。
4.没有合法建设审批手续的自建房,法院一般只处理居住问题,不处理所有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