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时固定资产能不能分给股东
[律师回复] 企业清算时,固定资产能不能分给股东呢?这里面是有门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企业清算时,得先支付清算费用,给职工发工资、交社保费用、支付法定补偿金,还要把欠的税款缴清,把公司债务还清。
当这些清偿义务都完成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就按股东出资比例来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则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这时候,固定资产作为剩余财产的一部分,是能依法分给股东的。
但要是在没完成债务清偿前,就把固定资产分给股东,这可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把分到手的固定资产返还回来,用来清偿债务。
所以,企业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里的各项法定清偿义务,并且还有剩余固定资产时,才能按股东的出资或持股比例,将固定资产分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