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4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用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的行为,可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使其承担刑事责任,这能对这类严重犯罪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二)对于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责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有助于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引导和改造。
(三)民事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若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侵权责任,这促使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