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管辖权规定的情况是怎样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管辖权规定主要涉及两方面,分别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先说说地域管辖,交通事故发生后,原告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事故发生地就是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地方,这个很好理解。而被告住所地,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被告是公民,通常是他的户籍所在地;但要是他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么规定,就是为了让原告方便诉讼,能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去哪个法院起诉。
级别管辖相对简单一些。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不过要是事故有重大影响或者很复杂,就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甚至高级人民法院来管了,具体怎么定,按相关规则来。
另外,有时候会出现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这时,原告可以选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要是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都起诉了,就由最先立案的法院来审理。要是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异议,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来,法院会对这个异议进行审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