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可不可以只把担保人作为对象
[律师回复] 1、仲裁能不能只把担保人当作对象,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通常的道理来讲,要是担保合同里有有效的仲裁条款,而且这个条款没说不能单独对担保人发起仲裁,那就可以只把担保人当成仲裁对象。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有相关的仲裁法律规定,当事人能按照合同约定,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2、要是主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但担保合同没约定,或者两者约定的纠纷解决办法不一样,这时候就得看担保责任是哪种类型。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只对担保人申请仲裁。因为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当主债务到了履行期限,债务人没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能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3、但要是一般保证,因为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没有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且没有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还不能确定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之前,债权人一般不能只对担保人申请仲裁。
总之,仲裁能不能只针对担保人,要综合合同里的仲裁条款约定以及担保责任类型等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