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终止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不少人在遇到公司通知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最先摸不清的就是自己到底能不能拿到补偿,能拿多少,其实这些在劳动合同法里都有明确的对应规则。
首先你得先看公司终止合同的具体情形,不是所有情况公司都要给补偿。最常见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要是公司主动不想续,或者故意降低原来的薪资、岗位条件逼你不同意续,那公司必须付补偿。如果是公司本身出了问题,比如被法院宣告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勒令关停撤销,或者公司自己决定提前解散关门,这种情况合同被迫终止,公司也得给补偿。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也按这个要求执行。
至于补偿的计算方式,完全是按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每干满一整年就给你发一个月的工资。这里要注意时间节点的折算,在公司干满六个月但没到一整年的,直接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就只给半个月的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不是你当月的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里,你拿到手的所有收入加起来算出来的平均工资。要是你这段时间的平均收入,已经超过了你工作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市政府公布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补偿的计算标准就直接按三倍的数额封顶算,而且这种情况下补偿的年限最多算十二年,哪怕你工龄超过十二年也按十二年算。
如果公司完全不按合法流程来,单方面违规终止了劳动合同,那要付的不是普通的经济补偿,而是按刚才说的补偿标准的两倍给你发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