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管辖异议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在规定时间提出:当事人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也就是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管辖异议。
(二)提交书面申请: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在申请书中说明异议的事实、理由,以及认为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三)等待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四)根据裁定处理:若异议成立,案件会被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申请会被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五)等待终审裁定:上一级法院会对上诉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