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离婚了房子算谁的
[律师回复] 很多人会误以为多经历一次婚姻,财产分配规则就会出现特殊调整,其实单纯的结婚次数累加本身不会对房产归属认定产生任何直接影响。最终一套房子在多段婚姻衔接阶段的权属划分,完全要结合这套房子到底是在婚姻关系缔结前还是缔结后拿到的产权、购房的钱是从哪个账户里出的、不动产权证上写了谁的名字,还有夫妻双方有没有提前达成过书面的财产安排,对照现行婚姻相关的法律条文一步步梳理确认。
1、房子是其中一方在这段婚姻开始之前就全额付清房款,而且不动产权证上只写了他自己名字的,这套房完全属于他的婚前私人财产,真走到离婚步骤的时候不会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内。
2、房子是两人领完证之后用婚后一起赚的钱凑钱买下的,不管不动产权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还是把两个人名字都加上,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两个人对半拆分,法院也会参考实际出钱时各自的占比、后续孩子跟着哪一方生活这类现实情况,对最终的分配比例做适当调整。
3、房子是其中一方在领证前先付了首付,领完证之后两个人一起还剩下的房贷,不动产权证上只写了付首付那一方的名字,真要离婚的时候先由两个人自行商量这套房的处置方案,商量不出统一结果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那一方,剩下没还清的房贷也属于他后续的个人债务,他还要把婚后两个人一起还掉的房贷总额,以及这部分房款对应的房屋增值收益,按比例折算成现金补偿给另一方。
4、要是两个人早就提前写好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这套房归某一个人独有、归两个人共同持有,或者一部分归个人一部分归共有,那法院判定权属的时候会直接优先遵照这份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现实里还会遇到长辈帮忙出钱购房的特殊情况,这类场景下不能直接套前面的通用规则,得再仔细核对长辈出钱的具体时间点、当时有没有明确说过这笔钱是赠与其中某一个人的这类细节,再做针对性的权属判定。往后婚姻场景下的财产划分规则只会越来越侧重尊重民事主体的真实意愿,同时兼顾每一段财产投入的实际贡献,不会因为婚姻次数的差异设置任何歧视性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