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有何权利与义务?
[律师回复]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权利义务略有差异,以下按现行《公司法》作一般梳理:
权利方面:一是经营决策参与权,包括出席董事会并表决、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具体职权范围可依章程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调整;二是知情权,有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了解经营状况,但查阅范围与程序受章程限制;三是报酬请求权,领取报酬需经股东会决议或依章程确定;四是在符合条件时,可代表公司主张权利,或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追责请求。
义务方面:核心是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即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须为公司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具体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收受不当利益;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须报告并经决议程序;不得擅自利用公司商业机会;未经同意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兼任监事的限制;公司解散时应依法履行清算职责。若违反义务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执行职务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个人亦可能被追责。
实务建议:若您正准备任职或已在任,建议事先审阅章程对董事会权限、表决规则、免责事由的约定,对重大关联交易留存书面决议与披露记录;对可能的风险,可通过董事责任保险分散。具体权利义务边界,需结合公司类型、章程及实际履职行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