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定不离婚,接下来要怎么做
[律师回复] (一)判决生效6个月内,原告若无新情况、新理由不能再次起诉离婚,被告则可随时起诉。
(二)原告若在6个月后起诉,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证据,像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提高胜诉可能性。
(三)尝试和对方协议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