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申请财产保全办理手续怎么做
[律师回复] (一)当事人需向仲裁委提交财产保全书面申请,申请书要清楚写明申请保全财产的数额、种类、所在地等信息以及申请理由。
(二)仲裁委收到申请后,会按民事诉讼法规定把申请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国内仲裁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涉外仲裁由中级法院管辖。
(三)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要按要求提供,不提供的法院将驳回申请。
(四)法院接受申请,情况紧急的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