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外两个,我们三个人一起开了装修公司,我占大股,平均我们的股份都是百分之30多,我比其他两位多一点,是大股东+法人代表,另外两个分别占了其他职位,其中一个男股东在公司干了三个月之后,退股了,我们三个人来了股东协议,同意他退股,还同意他入股时的三万块钱也一并推给他,他退股前我们公司注册金额180万,我们三个都没实缴,然后他的股份以零元转让给我和另一个股东,我和另一个股东都收他百分之十几的股份,现在呢,我和那个股东闹矛盾,公司被这个女股东走法院程序解散了,他又起诉劳动仲裁问我要社保,现在案子判下来了,执行法官找我法人来垫付,我能提出异议吗?能把之前退股的那人,和这个人都带上吗?我不想就我一个
[律师回复] 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退股需要依法办理变更手续。1)股东协议是有效的内部文件,但退股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包括股东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2)公司注册资本180万是公司财产,退股股东有权按协议约定取回其股权对应的财产份额,但不能直接抽走注册资本;3)需修改公司章程并到市场监管局办理变更登记;4)退股前需厘清公司债权债务,退股股东对退股前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建议通过正规股权转让程序操作,不要仅凭内部协议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