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签合同公司不续约,赔偿怎么给
[律师回复] 要是劳动者在第三次签合同时,已经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公司却拒绝续签,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得进行赔偿。
法律规定,要是劳动者和公司连续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不存在法定不能续签的情况,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公司就应该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拒绝续签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
公司的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得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公司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公司就得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有个劳动者在公司干了5年3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5.5乘以5000,也就是27500元。因为公司违法不续签,所以得支付两倍的赔偿金,也就是55000元。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成,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