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瞒对方花了分红险离婚咋办
[律师回复] 如果离婚时碰到夫妻一方偷偷处分分红型保险相关权益的情况,先明确核心判定标准。只要当初交这份保险的保费是用婚后夫妻共同收入支付的,这份保单对应的分红收益以及当前的现金价值,全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因为保险登记在谁名下就单独归谁所有。
如果一方故意隐瞒保单的存在,或是偷偷把对应的分红收益、现金价值转到第三方名下,这种操作已经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违法行为。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在办理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实施这类行为的一方依法应当少分,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完全拿不到对应部分的财产。
要是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另一方才后知后觉发现对方之前有这类隐瞒转移的举动,完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当初被对方私自藏匿的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日常碰到这类纠纷,要第一时间整理好两类核心证据,一类是当初保费从夫妻共同账户划扣的银行流水、保单历年缴费记录,另一类是对方隐瞒处置相关权益的交易凭证,拿着完整证据提交主张,权益才能得到更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