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哪些债务可以不共同还
[律师回复] 在生活中,夫妻债务问题常常让人头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些债务是不用夫妻共同偿还的。
首先,一方婚前欠下的债务,一般都算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一起还。不过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其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也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像一方没和对方商量,就去资助和自己没扶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或者自己筹资去搞经营活动,赚的钱却没用到家庭生活里,这些债务都不应该让另一方来承担。
另外,要是一方因为违法犯罪或者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比如赌博、吸毒欠下的钱,另一方不用管。毕竟这些行为本身就不合法,不能让另一方跟着遭殃。
还有,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而且这笔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的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这种债务也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债权人非说这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得拿出证据来。所以夫妻在遇到债务纠纷的时候,要多留个心眼,积极收集证据,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保存好借条、转账记录等,关键时刻这些都能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