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别人追尾全责不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在路上正常行驶遭遇追尾,经交管部门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对方却找各种借口拖着不肯赔钱时,车主不用陷入自认倒霉的窘境,完全可以通过合规的法律路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你可以先和对方以及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接,拿出事故认定书和各类损失凭证沟通赔偿细节,要是双方各说各话谈不拢,就找属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处理本次事故的交管部门介入居中协调。双方签字确认的调解文书,后续可以送到当地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之后这份文书就具备了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用再重新走完整的诉讼流程。
如果前面的协调全都没有结果,你可以直接带着全套证据材料,去事故发生地或者对方常住地的基层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列被告的时候记得把肇事司机和他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承保公司全部写上,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的正规发票、人身受损对应的误工医疗等各类证明材料,走完诉讼流程拿到生效判决之后对方还是拖着不履行的,直接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会依法对对方名下的存款、车辆、房产等各类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处置措施。
要是你自己的车辆事前投保了车损险,也可以直接向自己的承保公司申请代位求偿,由你的保险公司先把车辆维修的损失全额赔付给你,后续由保险公司出面找肇事方追讨损失,这个操作不会对你下一年度的车险保费优惠造成任何影响。
相关规则完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明确要求,事故损失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照责任划分比例承担,剩下没有覆盖到的损失才由实际肇事的侵权人自行补足。这个维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时间从你所有的实际损失最终固定确定的当天开始计算,不要超出时限导致自身胜诉权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