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母长期感情不和,爸爸生病后妈妈不愿照顾无奈之下才到养老院生活,在爸爸生命末期半自理时想回家居住得到家人的陪伴,在这个时候作为女儿多次劝说要她协助照顾爸爸,也被妈妈无情拒绝,还有一个儿子因工作忙为由也没来照顾。爸爸回家这段时间全程由我一人照顾。不知道作为妈妈对爸爸不来讲构不构成遗弃罪?
[律师回复] 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你妈如果有能力却拒绝照顾,理论上可能涉嫌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但定罪要看情节恶劣,比如导致你爸无人照护、生活无着或严重后果。你一直照顾,也去了养老院,通常难认定遗弃罪。你能做的是:留好护理费、医疗费票据和沟通记录,先让她分担扶养、护理费用;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追偿。若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报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