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我支付17540元教育医疗费用,19年在法院有签协议教育医疗费用凭正规发票承担一半,对方提供的教育费和上小学私下包车上学票据只有收据不是正规发票。教育费是2019-2022年的幼儿园生活费,保教费,乘车费,26年6月2日法院对账时收据是没有盖章,法院强制划扣
[律师回复] 你们调解书约定教育医疗费凭正规发票各承担一半,对方提交无盖章收据、私下包车费,不符合约定凭证要求;现在款项已被扣划,尽快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主张该部分票据不符合协议约定、包车费不属于法定基础教育费,请求法院审查后执行回转退款,异议被驳回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要点(简要)
1.?协议明确凭正规发票,无盖章收据不满足约定条件;私下包车上学费用不属于必须分摊的教育开支。
2.?收到扣划裁定后,及时提书面执行异议(民诉法232条),附上调解书、对账记录、收据复印件作为证据。
3.?异议被驳回,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