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和奶奶法定抚养权是什么
[律师回复]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配套司法解释的规则,不同近亲属对孩子的抚养相关权益和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区分判定。
母亲作为直接生育子女的血亲,只要孩子尚未成年,就自动获得法律层面的直接抚养资格,这份资格从亲子关系确立的一刻就生效,不会因为父母二人感情破裂离婚就直接消失。夫妻二人办理离婚手续分割相关权益时,未满两周岁的孩子默认跟着母亲共同生活,年龄稍大一些的孩子,父母可以坐下来沟通协商后续的抚养安排,谈不拢的话法院会站在孩子长远成长的角度敲定最终方案,孩子满八周岁之后的真实想法会成为判决时必须参考的重要依据。要是母亲遭遇重大变故彻底失去照顾孩子的能力,或者长期放任孩子无人照料拒不履行自身责任,原本归属于母亲的直接抚养资格,也可以按照法定流程完成变更。
奶奶和孙辈之间的亲属关联,不会直接衍生出天然的抚养资格,只有当孩子的亲生父母两个人都离世,或是两个人都因为重度残疾、长期在押等特殊情况完全没能力照顾孩子,同时奶奶自身的身体状态、经济收入都能支撑日常抚养开支,这时候奶奶才要承担起照顾孙辈的法定责任,这份责任对应的是履行抚养行为的义务,并非可以跳过孩子父母直接主张的优先抚养权利。要是孩子的父亲还在世,且完全有能力照顾照料孩子,奶奶没有任何资格越过孩子的父母去争夺孙辈的直接抚养权益。
正常情况下母亲的抚养资格优先级远高于奶奶,只要母亲自身没有重病、吸毒等明显侵害孩子权益的行为,也有足够的精力和经济条件照顾孩子日常起居学习成长,奶奶提出的想要直接抚养孙辈的诉求,不会得到法律层面的支持。只有当母亲离世,或是彻底失去辨认自身行为的能力完全没法照料孩子,同时奶奶自身具备足够的负担能力,才可以出面承担起未成年孙辈的全部抚养责任。日常遇到这类亲属间的抚养纠纷,优先拿着自身收入证明、居住条件证明等材料,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是基层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按照法定流程确认自身的抚养资格,不要自行通过抢孩子、藏匿孩子的方式争夺,否则反而可能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