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离婚了保险一人一半吗
[律师回复] 不少人离婚梳理财产清单时,都会把之前买的各类保险漏算,等到后期才发现遗漏了大额资产,再想重新分割还要走额外的司法流程,反而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三婚状态下的保险分割规则,和普通婚姻场景的判定逻辑完全一致,核心是先捋清楚保费来源和保险本身的属性,没有任何针对第三次婚姻的特殊倾斜条款。
用婚内夫妻共同收入买的储蓄类保险,包括常见的人寿险年金险这类带有理财储蓄属性的产品,对应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者累计已交保费,都属于婚内共同积累的资产,离婚处置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对半拆分,比如直接由持保单的一方向另一方补付对应比例的钱款,后续保单继续持有生效。
但凡用其中一方婚前个人积蓄购买的保险,或者婚内双方已经书面约定好归属某一方的保单,都属于个人专属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会纳入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另一半没有权利主张对半分走对应的权益。
带有医疗身故意外保障属性的保障类产品,如果婚内是用共同收入缴的保费,已经实际缴纳的保费部分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拆分,要是保费全程都是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整张保单的所有权益都归属投保人或者对应的受保人个人。
用婚内共同收入给子女购置的保单,司法实践里通常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对子女的无偿赠与,离婚时不会当作夫妻财产拆分,后续一般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代管保单相关权益。
双方谈妥分割方案的可以直接写进离婚协议里按约定执行,要是对保单属性和分割比例争执不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提交对应的保费流水保单原件等证据,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作出公允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