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责完成后车祸被扣车辆才能拿吗
[律师回复] (一)若定责完成且无其他特殊情况,可按规定流程取回车祸被扣车辆。
(二)若定责未完成但检验鉴定结束,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后可去领取车辆。
(三)若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未处理、有其他违法记录等情况,需先处理完相关问题,再尝试取回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