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弟弟出去工厂实习,然后今天他的组长叫我的弟弟去教一个女生工作,我弟弟在教她工作中教她的时候就拍了三下女生的肩膀,轻轻拍的,然后对方的家长就说我弟弟对他女儿性骚扰,说我弟弟侵犯他的女儿,说我弟弟对他女儿造成心理阴影,要我弟弟赔偿他四千多块钱,他这种情况是不是敲诈勒索?我是不是也可以告他侵犯我弟弟的名誉权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不构成敲诈勒索,但对方家长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核心判断
敲诈勒索:需要以威胁、恐吓手段强行索要财物。对方家长是主张权利(尽管不合理),并非以恶害相通告迫使你方交付财物,不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
名誉侵权:对方家长公开指控你弟弟性骚扰,若该指控与事实不符且造成社会评价降低,则可能构成对你弟弟名誉权的侵害。
关键事实
拍肩膀三下、力度轻微,属于正常教学场景中的肢体接触
无证据表明存在性意图或违背对方意愿的猥亵行为
性骚扰的认定需要主观故意和让对方感到不适,本案中两者均难以成立
建议
1. 不要赔偿:4000余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 保留证据:聊天记录、现场监控、证人证言
3. 要求对方书面道歉:若对方继续散布不实言论,可起诉名誉侵权
4. 向工厂反映:要求单位介入调查,澄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