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现在的男人差不多二十几年了,并且有一个儿子。现在想分开请问有什么补偿
[律师回复] 你好,我是虎门律师严驰。在一起生活二十多年并育有一子,现在分开,法律上没有 “青春损失费” 或单纯分手补偿,但要区分有无结婚证两种情况,结合法律规定说清楚:
一、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同居关系)
没有法定补偿 / 赔偿
我国法律不承认 “青春损失费”“分手费”,同居关系不受婚姻制度保护,仅因同居多年、付出青春而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支持。
可分财产,但不是补偿
依据《民法典》第 1054 条及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 4 条:
同居期间各自工资、收入、单独购置财产归各自所有;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所得财产按份分割,考虑贡献大小、生活时间、子女抚养等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子女抚养必须处理
你们的儿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依据《民法典》第 1071 条,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至成年。
特殊情况可主张 “家务补偿”(有限支持)
如果多年来你主要在家带孩子、做家务、照顾老人,导致收入明显低于对方,可依据公平原则,参照《民法典》第 1088 条(婚姻家务补偿)精神,起诉要求适当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贡献大小酌情支持,但不是 “青春费”。
二、如果有结婚证(合法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