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未竣工就使用,算完成竣工验收吗
[律师回复] 工程没竣工就投入使用,通常不能认定为完成了竣工验收。
从法律层面看,建设工程要完成竣工验收,得符合不少条件。比如要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里约定的所有内容,还得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等。并且,得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一起进行验收才行。
要是工程没竣工就开始使用,这说明工程很可能没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质量也没经过正规的验收程序检查。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没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就擅自使用,之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是不会得到支持的。不过,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要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竣工工程,不能当作完成了合法的竣工验收程序。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能看成发包人认可了使用部分的质量。但对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承包人还是脱不了干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别擅自使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保障工程质量。承包人则要保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避免后期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