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1、男女双方都明确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要先把写清财产分配、子女后续照料安排等所有共识的纸质协议准备好,两个人一同到当初领证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要等待三十天的固定缓冲期,缓冲期内任意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缓冲期结束后双方还是坚持要离婚的,就能直接拿到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
2、只有其中一方主动提出离婚诉求的,可以先找居委会、街道办这类基层相关的社会组织做居中调和,调和不成的再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的相关诉讼。法院接手这类案件后不会直接开庭判决,先要给夫妻俩做调和工作,调和之后还是没法达成共识的,只要确认出现以下任意一类情况,就会直接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和第三方重复办理结婚登记,或是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长期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家庭成员动用暴力,或是故意刁难、抛弃需要照料的老幼病残等亲属。长期沉迷赌博、吸食违规管制的成瘾类物品,多次劝说之后还是没有悔改举动。两个人完全因为感情上的裂痕分开居住,持续时间满两年。其他各类能佐证夫妻感情已经完全耗竭、没有挽回可能的特殊情况。
3、如果夫妻里有一方已经经过法定程序被宣告失踪,剩下的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不会设置额外的调和环节,直接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之前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解除婚姻关系后,两个人又持续分开居住满一整年,其中一方再次提交离婚诉讼申请的,法院同样会直接判定准予离婚。
往后婚姻相关的法律调整会更偏向实质正义,不再单纯以固定的情形清单作为判定标尺,会更多结合夫妻双方的实际相处细节、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需求等综合维度做判定,既减少恶意拖延离婚的成本,也避免随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