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别车能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
[律师回复] 在日常驾驶中,故意别车的行为可不能小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它是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是在道路上开车时存在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情况,那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了。
故意别车要是符合追逐竞驶和情节恶劣这俩条件,就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危险驾驶。所谓“追逐竞驶”,就是开车的人在马路上高速或者超速行驶,随意去追其他车、超其他车,还频繁又突然地并线,离别的车很近就插到前面去,这些都属于危险驾驶行为。而“情节恶劣”得综合好多因素来判断,像追逐竞驶的速度、方式、时间、地点,还有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举个例子,在交通高峰时段的城市主干道上,有人故意别车,让好多车都得紧急避让,导致交通严重拥堵,或者造成其他车辆刮擦、碰撞等事故,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但要是故意别车的情节比较轻微,还没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虽然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会面临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
法律建议:开车时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遵守交通规则,别因为一时冲动做出故意别车这种危险行为。要是遇到其他司机别自己的车,要保持冷静,不要以牙还牙,及时报警让交警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