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结算的工程款是否算可执行财产
[律师回复] 1、没结算的工程款,一般能当作可执行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当被执行人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对其名下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措施。没结算的工程款属于被执行人应拿到手的财产权益,就算还没完成结算,只要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以后能变成钱,就满足可执行财产的条件。
2、要执行这类财产,有一定条件和流程。法院得先弄清楚这笔工程款是不是真的,具体情况如何。要是发包方对工程款有不同意见,法院可能会让双方进行结算,或者通过司法审计等办法确定具体金额。要是发包方承认这笔债权,没什么争议,法院就可以给发包方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发包方在工程款范围内把钱打到指定账户,用来帮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3、未结算工程款原则上能作为可执行财产,但实际执行时,能不能明确金额,发包方认不认可等因素,都会影响执行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