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提出时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不少打算走协议离婚流程的夫妻,最容易搞错离婚冷静期的起算时点,其实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这个三十天的区间,并不是夫妻双方提交申请签字的当天就开始算数,而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下完整的离婚登记申请材料,向两个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的第二天才正式启动。整个三十天的周期里,任意一方只要回过神觉得当下的决定太过仓促,哪怕前一天还在协商财产分割的细节,都可以带着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那张回执单,去当初提交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直接撤回申请。要是不小心把回执单弄丢了,也不用专门跑机关开多余的证明,现场手写一份本人遗失回执单、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的书面声明就可以正常办理。
冷静期三十天到期之后,还有紧接着的三十天缓冲期,这段时间里必须夫妻两个人一同到场提出申领离婚证的请求。要是这段时间里没人主动去办后续手续,不管是一方没露面,还是两个人都没安排出时间到场,整个离婚登记申请都会自动算作撤回。
这套冷静期规则只针对两个人协商一致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协议离婚场景,要是夫妻双方是因为矛盾太深没法达成共识,去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处理离婚诉求的,完全不需要受这个三十天冷静期的约束。大家要是对自己的情况适配哪条流程拿不准,可以提前向属地的婚姻登记窗口或者专业法律人士核对清楚,避免空等时间错过自己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