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二十多万资金判几年
[律师回复] (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挪用资金的情况,若挪用二十多万且符合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这些条件,会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二)如果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资金退还,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若犯罪情节较轻,还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